申沪律师出手,共同犯罪中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并缓刑
近日申沪律师代理了一起涉及共同犯罪的刑事辩护案件,运用了事实和法律使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事实概要
小沈从小就喜欢玩游戏,使得学习成绩不好,初中每上完就辍学在家。他之后做过餐馆帮工,由于餐馆的工作太累没有干多少年便跑去工厂做流水线。由于流水线的工厂生活太过乏味,小沈没有干多久便离开了。后来几年里,小沈就这样辗转了好几份工作,但是都没有长久过。他存了几年的钱,后来就不想去做长期的工作了。就这样小沈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天天在家里打游戏,没有钱花了就出去做些兼职,日子过得非常颓废。
在游戏的世界里,小沈认识了爱玩游戏的小李和小肖。他们经常一起约网上打游戏,有一次小沈提到自己没有钱花了,需要去做兼职,小肖告知他现在网上可以通过卖游戏资源挣钱的方式。一听说玩游戏买资源就可以挣钱,小沈的心思便放在研究怎么通过游戏赚钱上了,不过单靠卖自己的资源总归是有限的,自己的游戏资源总有卖完的时候。
于是在2020年,小沈与小肖共同谋划制作了一个软件用于刷取国内一款知名游戏内的资源,后来由小沈负责使用软件刷取“资源”,小李对外招揽客户出售“资源”,出售“资源”的钱由小沈、小李二人平分。没过多久,由于刷取的“资源”太多,被盗刷资源的那家游戏公司检测到这种情况,于是报警。
小沈、小李、小肖被当地警方抓获并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对三人进行逮捕,截至案发,三人的出售“资源” 违法所得人民币达六多万元。案发后,共同犯罪中主犯小沈的家属委托了申沪律师事务所的南律师担任辩护人介入。接到委托后,申沪律师迅速对案件事实和有关情况进行研判和分析,对小沈及其家属做了两点要求,第一主动退缴相关费用并自愿缴纳罚金保证金,第二认罪认罚。小沈及其家属积极配合,对申沪律师给出的方案十分认可。
律师办案经过
申沪律师接受委托后,为了解真实的案情为当事人更好辩护,多次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小沈,与办案派出所和主办人员沟通案件,提交了建议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经过申沪律师多方奔走、沟通、协调,最终检察院采纳律师的法律意见,同意对小沈不批捕,随即被取保候审,重获自由。在申沪律师的努力下,牢牢把握了检察院审查逮捕的黄金7天,争取说服了检察官不予批捕,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的结果。当事人小沈及其家属也十分感谢申沪律师在其中做出的努力。
在庭审之前,申沪律师调取相关的卷宗资料对案件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对被告人到案后的供述有基本的了解,为当事人小沈制定相对应的辩护方案。
庭审现场
公诉人认为应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被告人小沈、小李、小肖的刑事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小沈、小李系主犯,被告小肖系从犯;被告人小沈、小李、小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小沈、 小李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被告人小肖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对此,申沪律师提出了辩护意见:
- 被告人小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系初犯;
- 被告人系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
被告人主动退缴相关费用并自愿缴纳罚金保证金,确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酌情可从轻处罚。 - 被告人小沈在三年以下量刑建议,社会危害性程度较小,可以适用缓刑。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被告人三人共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 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依法应予处罚。被告人小沈、小李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被告人小肖系从犯, 应减轻处罚。三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在本院审理期间均自愿缴纳罚金保证金,确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酌情均可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 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控辩双方的量刑意见和建议 符合刑法罪刑相适应原则,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采纳了申沪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判决小沈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告诫被告人杜某今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在缓刑考验期间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案件总结
在刑事辩护中,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某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通过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辛苦付出以及专业判断,实现了为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服务需求,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帮助被告人实现罪责刑相适应。作为一家以客户需求为己任工作理念的优质律所,在未来我们会再接再厉,更加专业化、多元化的给客户提供服务,解决客户需求。(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