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开店未果,对方拒退运营服务费!申沪律师代理上海服务合同纠纷案胜诉,帮委托人顺利要回28.5万元!
民以食为天,相信大多数创业者刚创业时都会想到开餐饮店。80后的顾女士因爱好美食,选择了餐饮创业,却没成想在开店之前就吃了大亏,被收取了30万余元餐饮运营费后对方却不提供服务!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看申沪律师及时出手,细致取证,帮助委托人顺利要回26.5万余元餐饮运营服务费,并拿到2万元违约金!
原来,顾女士与丈夫胡先生对美食颇有研究,平日里喜欢琢磨自己做小吃。2019年,在多年来的想法酝酿下,顾女士与丈夫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开快餐店。但考虑到两人从未接触过餐饮行业,开店前的选址、设计装修、店铺运营等等,顾女士与丈夫胡先生都没接触过。为了减小风险,确保店铺顺利开张,于是顾女士决定寻找专业的餐饮服务公司,帮助自己顺利开店。
于是在经过一番网络信息查询之后,顾女士选择了上海某餐饮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加盟其餐饮店就可以全方位为顾女士提供运营指导服务和管理培训,省心省力,很适合餐饮小白。
在工作人员的一番巧言下,顾女士心动了。与家人商量之后,2019年5月,顾女士与上海某餐饮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书》,约定该公司为顾女士在其设立的线下自营餐饮项目提供运营指导服务。合同签订后,顾女士按合同约定支付了30万元运营指导服务费,1万元保证金以及5,000元运营指导费。
但交费之后,该餐饮公司自始至终都未为顾女士的店铺提供相应服务,顾女士多次与其联络,对方找各种理由搪塞,避重就轻。开店之后,顾女士加盟的餐饮店生意也比较惨淡,并未如先前宣传所言。顾女士多次找该餐饮公司负责人协商,要求退费,对方一开始称这钱是品牌代理费,不肯退。后期又见顾女士准备走司法程序,于是答应了退费。
2020年1月,顾女士要求该餐饮公司出具了一份返款计划,并约定了违约金。但该公司总共退了5万元之后,就再也没下文了。顾女士多次联系对方,对方以各种理由耍赖不还钱,称服务费本来就是协助顾女士开店的,顾女士的店铺现已开张,何谈退费?这可把顾女士气坏了,餐饮公司的不作为让顾女士觉得自己被蒙骗了。
2021年8月,顾女士意外发现该公司法人也已更换为他人,这让顾女士内心焦灼不安,担心对方跑路再也收不回钱款,于是下定决心要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剩余的服务费。
经多方比较,顾女士来到了上海申沪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律所指派了服务合同纠纷办案经验丰富的郑律师承办此案。
接受委托后,申沪律师第一时间与顾女士详细沟通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就案件关键细节进行了反复确认。在细致审查了服务合同相关条例、返款计划后,基于顾女士的核心诉求,申沪律师迅速给出了最为合适的维权方案。
办案期间,申沪律师积极搜集了《服务合同书》、银行交易明细、返款计划、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等证据材料,又对案件关系、案件焦点进一步作了系统梳理后,经多次研讨分析,提炼出代理意见,嗣后向法院递交了一份逻辑缜密的起诉状,代理顾女士提起了服务合同之诉。
庭审现场,被告上海某餐饮公司辩称,顾女士开设的店铺已于2019年开店营业,餐饮公司的运营指导责任主要为开店运营和管理服务,顾女士既然开店了,说明餐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服务已经履行,不应承担退还运营服务费责任,也不应承担违约金。
申沪律师辩称,
首先,顾女士与上海某餐饮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书》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顾女士已按约支付了合同约定的款项。上海某餐饮公司出具的返款计划系双方鉴于涉案餐饮项目的开设经营情况,经协商达成的合意,为真实有效,也无证据证明存在还款条件,故应予履行。
其次,上海某餐饮应按返款计划承担付款责任,顾女士请求判令上海某餐饮返还剩余的运营服务费、保证金、运营指导费合计26.5万元,合法有据,应予以支持。
最后,被告上海某餐饮未按约还款,系属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顾女士请求判令上海某餐饮支付违约金2万元,符合约定及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最终,经法院审理查明,采纳了申沪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某餐饮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顾女士运营服务费、保证金、运营指导费合计人民币26.5万元;
二、被告上海某餐饮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顾女士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